客户服务


一、质量保证

1、按产品分管范围符合厂标、部标、国标所定质量标准;

2、产品质量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监督条例》有关条款实行三包要求(包修、包换、包退);

3、对于不属供方责任的事项,需方提出后,由双方协商解决。

二、供货保证

1、需方可通过电话、电子邮件、传真订货,或由需方指定人员至供方处选购商品开票提货;

2、同城批量商品供方可送货至需方处,实行验收签单;

3、需方提出要求后,供方在24小时内做出反映解决。特殊情况,双方协商解决。

三、退调货规定

1、售出商品凡直接用户未经使用、不损不污、包装完整,售后一星期内协商退货。

2、售出商品确属质量问题,按照质量法规定,并在规定期限内负责包修、包换、包退。

3、售出商品属消费者使用不当、保管不妥,造成损坏者不予退换,但可协助修理,费用由消费者自理。

4、售出商品符合调退条件的,如遇价格调整,对调高者按原价退调;对调低者则按当天价格退调。

5、特殊定制、处理商品,售后不予退调。